打擊網路淫穢色情遭遇三大難題:偵查難、舉證難、定罪難
網站伺服器設在美國,域名和IP地址頻繁變換
當前,在依法打擊網路淫穢色情專項行動中,偵查難、舉證難、定罪難這三大難題擺在執法機關面前。
偵查難——
網路犯罪手段隱蔽
2006 年8月29日,“情色六月天”的老闆陳輝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控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在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太原市公安局網監支隊調查發現,“情色六月天”是一個組織嚴密的境外淫穢色情網站,網站伺服器設在美國,域名和IP地址頻繁變換,網站上有大量淫穢圖片文章及視頻內容提供下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說,互聯網具有跨地域、跨國界的特點。租用國外伺服器來逃避警方監管是目前國內網路犯罪的一個普遍現象。網路犯罪分子往往具有很高的電腦技能水準,常常利用高科技手段隱身,使得公安機關對網路犯罪的偵破難度加大。
“網路行為具有虛擬性,犯罪分子的身份很可能隱藏起來,而且網路犯罪也沒有一般案件所具有的物理的可感知的犯罪現場。”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博士後廖萬里認為,以我國現有的監管部門和偵查力量難以對此類案件進行有效的查處和取證。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郝銀鐘教授建議:完善監管體制,加強網監隊伍建設,同時加大人、財、物的投入,確保技術先進、隊伍精良,從根本上改變偵查難、取證難的被動局面。
舉證難——
電子證據易銷毀
“查辦網路犯罪所依據的主要證據形式是電子證據,而電子證據具有科技性、易變性等特點,其收集、提取、保全、審查、運用都需要專門的技術手段和科技知識,而且操作程式稍有不當就可能造成證據的變化甚至滅失。”何家弘認為,一般的偵查人員和公訴人員缺乏網路和電子證據相關的專門知識,在收集、提取、保全、審查、運用電子證據的時候往往困難重重。
由於網站內容的刷新和刪除太快太容易,執法部門機關在取證前,部分網站經營者早已趁機毀滅證據。比如,數據或資訊被人為地篡改後,如果沒有可對照的副本和影像文件,則難以查清、難以判斷等。目前在我國電子證據能否成為證據、電子證據成為證據的條件、電子證據的合法性等問題存在廣泛爭議,我國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
據了解,目前我國檢察機關普遍的做法是對電腦進行勘驗檢查並製作筆錄,或者將圖片、色情數位資料、淫穢網站IP地址、電子聊天記錄、電子郵件記錄等,先列印出來,再由犯罪嫌疑人簽字,最後作為書證這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據來使用。而這些證據在法律中只能視為傳來證據,其可靠性自然是大打折扣。
定罪難——
相關法律急待完善
不久前,湖北省宜昌市公安機關破獲網上“裸聊”敲詐案。犯罪嫌疑人望某在與一女網民網上“裸聊”時,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抓拍了多張裸露上身照片。隨後,望某將兩張裸照發給受害人,敲詐8000元錢。
社會上對於這種“裸聊”現象存在較大爭議。有人認為,對“裸聊”的打擊會侵犯到公民的隱私,因為“裸聊”只是他們兩人的私事,屬於“法無禁止”的行為,公安機關對其查處是濫用公權侵犯公民隱私。
郝銀鐘說,現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等有一些規定,但是,專門針對利用互聯網進行此類犯罪的刑事處罰規定幾乎是空白。
《解釋》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實際被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資訊,註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應當定罪處罰。
然而在司法實踐中,註冊會員的人數難以確定。因為無法證明某個會員是在該網站傳播色情資訊之前註冊的,還是之後註冊的,因此如何界定會員人數、是否符合“註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很難把握。另外,“兩高”的司法解釋中所說的“實際被點擊數”同“點擊率”是有區別的。實際點擊數很難被確定,檢察機關要想有效地使用“點擊率”作為指控證據,必須證明該“點擊率”就是“實際被點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