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組織大變動 人事局:公務員有優退方案
更新日期:2010/01/13 01:05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3日電)行政院組織再造將於民國101年啟動,行政院研考會說,接下來各相關部會組織法必須趕快修法。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確保工作權情況下,有公務員優惠退離方案。
立法院三讀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未來行政院將從37個部會減為27個部會加2總處,成為14部、8會、3獨立機關、1行(央行)、1院(故宮)、2總處,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
人事局表示,修法前的法定編製員額為22萬3000人,修法後降為17萬3000人,目前的預算員額為16萬4000人,還有約5%成長空間,主要將納入災害防救、海岸巡防與司法改革人員員額空間。
人事局說,行政組織再造不必然與員額精簡有關,主要是為減少業務協調層級,提升行政效率。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綜合計畫處長趙錦蓮接受訪問時表示,這些通過的法案,有鼓勵公務員優惠退離的方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就有配套,比照當年精省方式,願優退的公務員可加發7個月奉給。
她說,行政院組織法修正通過,面臨大幅度組織再造,相關部會面臨整併,各相關部會組織法就要送立法院修法,這是接下來的第1步工程。
趙錦蓮表示,部會整併後的細部作業規劃,包括法規、辦公廳舍及預算、決算調整,其實在修法通過前,各部會都已有預擬方案並密集討論等前置作業,準備工作已慢慢在做,但當初的規劃與立法院通過的修法版本已有若干差距,還是要修正這些配套規劃。
人事局主任秘書張念中說,基本上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已保障組織調整後的公務員工作權,訂定優惠退離方案等。若不願退離的公務員,會按職等與職務安排工作。
他說,即使組織整併,公務員的工作權一定要保障,就算不願優惠退離,也不會沒工作,只是部分主管工作可能會調為非主管工作,工作地點也可能會變更,但會盡量保障他們的工作權,依原職等與職務調整工作。990113